Patricia'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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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20th, 2007
9:19p - Converse與我
昨天晚上買了一對低筒converse,白色的,港幣一百九十九元正。

自本科一年級開始,共買了八對高低筒converse,包括黑、白、米、灰、啡、紫色,當中米色低筒又買過兩次。在這三年半期間,買的鞋除了converse外還有涼鞋兩對,所以由此推斷,三年半中的大部份時間我都在穿布鞋,分別只是顏色不同。

新買的鞋雪白得可怕,穿多幾次髒了一點才順眼。買了八對布鞋也沒有深究清洗方法,因為每次在髒到令人受不了的時候,它就適時地破掉,也正好省下這重功夫。這樣也好,像我這樣對衣物貪新忘舊的人,把鞋子穿壞後丟掉,總比穿厭了放在一旁形同雞肋好。

第一對converse是米色高筒,購自大裝修前的新城市廣場,那是當時初居新界的我唯一摸熟了的地方。當時的高筒售港幣一九九,現在同樣的價錢只能買低筒。買布鞋這件事其實也算path-dependent,買了第一對,下次換時又會再買,但離奇的是我的腳彷彿忽大忽小,鞋的碼數每次都不同,但總在三至四號之間。

老豆常說這些布鞋從前當籃球鞋用(wikipedia說1936年converse是美國奧運籃球代表隊的指定專用鞋),得個平字又不耐穿,老媽說以前婆婆常常買布鞋給她,她都嫌不舒服。從前的籃球鞋薄身又軟底,豈料現在的整體外型膨漲了起碼一倍,就像腳上踩著兩個氣球,而且硬得可以掟死人。

我不是運動型,但穿著converse做過的運動也不少,例如上體育課時打壘球及乒乓球、跑步、行山、羽毛球、追巴士、散步等。其實converse一點也不保護雙腳,體育老師見大家都穿著不合規格的運動鞋,都只是側側膊當唔覺,但當時的運動量並不激烈,所以也不當一回事,但行山的時候穿converse,真的會強烈感受到自己行走在一片與城市馬路有異的土地上。軟薄的鞋底既不防震,也不阻隔沙石對腳板的磨擦力,腳板的皮膚赤裸裸地感受到在荒野斜坡樓梯等步行所帶來的震盪。所以穿converse行山好像特別容易腳痛及疲累。

上兩次去台灣時,穿的也是converse。零六年初和曾小姐去北海岸及金瓜石,穿了鞋底快破的紫色低筒,在被海水打得濕透的石頭上走動也沒有滑倒,還以這一身落街買送的裝備在金瓜石的山上繞了一圈,誰料回來後鞋還是沒有破。零七年初往台東及綠島,穿黑色高筒,在這公共交通不發達的地方亂逛,徒步跨越了半個台東市,來回歷時三個半小時。在網上看到駕車繞綠島一圈需時四十分鐘,心想用走路的話應也只是大概三四小時,但甫到埗由住宿的地方步行前往小島上唯一的便利店竟需時半小時以上。這段路在地圖上看起來是那麼的微不足道,於是只好放棄徒步環島,改以觀光巴士代步兼走馬看花。每次走完一段旅程,我都喜歡坐下來為腳上的鞋拍照,證明它多麼厲害,陪我走了這麼的一段路,然後再回走耀武揚威一番。

現在的converse款式選擇比三年前多得多。從前只有高低筒的不同顏色,現在還有不同圖案、雙色重叠、迷彩之類,材質方面除了帆布外還有膠皮。有時候覺得其他款式也不錯,但為了繼續以低於二百元的價格買鞋,就只好繼續買最普通的淨色款,在顏色上求變。不過最近也發現嘗試新顏色也實在需要太大勇氣,所以也開始重覆了。

在中大行走,穿converse實在太適合了。路既不會太難行,也不會太平坦,浪費了穿軟底鞋感受腳板震盪的苦心。最近好像多見了本科同學急不及待的作OL打扮,穿著三四吋高的高跟鞋下樓梯。距離不能再穿converse的時間又有多遠?白色的converse,可能已是倒數的第_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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